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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報特稿/政府應勇於作為,勿漠視台灣公債淹腳目/智庫論壇/淡江大學財務金融所教授謝明瑞、國政基金會高級助理研究員周信佑

近年不論中央或地方財政收支差短狀況未見改善,入不敷出已是常態。依據立法院今年初通過的2018年中央政府總預算,歲入歲出差短476億元,加上債務還本,需融資調度1,269億元,全數將以舉債支應。預計到今年底,中央政府一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將達5兆6,486億元,占前3年國內生產毛額(GDP)平均數32.99%,舉債續創新高。各級政府合計債務餘額達6兆5,426億元,平均每人負債30萬元。

各級政府累積債務加計可能的潛藏債務(各級政府未來或有給付責任),逾24兆元,平均每人負債104萬元,財政惡化的情況與速度更是令人怵目驚心。若不採取有效措施因應,遲早會因財政危機拖累經濟發展,甚至動搖國本。基於此,筆者提出三點建言供作參考。
首先是盡速制訂《財政紀律法》。雖然政府在《公共債務法》、《預算法》、《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及借款條例》、《財政收支劃分法》等相關法規中,對政府舉債額度、使用範圍,以及增加支出或減少收入之政策、法案做了「財政紀律」相關規範,但政府並未有效落實或切實遵守,主要的原因就在於缺乏罰則。

依據公共債務法第5條規定,中央政府、直轄市、縣(市)及鄉(鎮、市)所舉借之1年以上未償債務餘額占前3年度名目GDP平均數比率,分別不得超過40.6%、7.65%、1.63%及0.12%;未滿1年公共債務:中央及各地方政府未滿1年債務未償餘額占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比率,分別不得超過15%及30%。苗栗縣與宜蘭縣不論是1年以上未償債務餘額(存量)或未滿1年債務未償餘額(流量)的債務都超限,新竹縣進入存量警戒區,彰化縣則進入流量警戒區,然有任何權責人員因此而受懲處嗎?

另外,從去年通過的「前瞻基礎建設計畫」來看,政府為規避「公共債務法」每年舉債額度限制及控管機制規定,以特別預算為名編列,排除舉債限制等財政紀律之規範,且幾乎把公債法下中央政府未來的舉債額度用罄,影響政府財政健全甚鉅。可見財政紀律遭到政府之漠視,更凸顯我國實有強化並貫徹、落實財政紀律之必要。

其次是開源節流,改善收支結構。這項建議可說是老生常談了,幾乎每個學者談到國債問題都會提到。

在歲入方面,主要問題有二,一是租稅負擔率(亦即賦稅稅收占國民生產毛額的比重)僅13%左右,明顯偏低,世界主要國家國民租稅負擔率,除新加坡外,美、德、法、日及韓等國家大部分都在16%以上,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(OECD)國家平均更高達25%;二是經濟成長趨緩,以往年平均6%、7%的經濟成長率已難復見,影響所及,全國賦稅收入甚而有呈現負成長者。

然就蔡政府上任以來,除調增遺贈稅及菸稅專款專用於長照以外,其餘多為減稅措施,包括當沖降稅、股利稅改、提高所得稅扣除額、延攬外國專才等,顯見政府增稅或擴大稅基不易,因此,我們建議從活化資產,提高資產效能以及改善投資環境,增加政府稅收這兩方面著手,或許是現階段較可行的方案。

在活化資產,提高資產效能方面,政府可以將一些閒置土地或國營事業公司股權進行活化、開發或資產重估,以提高資產報酬率;在改善投資環境方面,政府除應持續加強招商外,更應主動釋出善意,藉由兩岸溝通、對話以及協商,善用陸資資金與市場帶動台灣經濟成長,擴大台灣就業市場,塑造良性循環,促使稅費成長,進而提高財源,挹注公共建設,而地方政府也可以採取積極主動行銷招商策略,建立地方產業特色增益收入,積極興利,減輕政府財政壓力。這些都是值得中央與地方政府商討的方向。

在歲出方面,除因法律義務支出居高不下,人事費精簡不易,使得支出結構僵化。此外,在選舉制度的選票壓力下,每次公職人員選舉,政府與各政黨候選人選舉支票滿天飛,各種討好選民的社會福利、社會保險與蚊子館等政策紛紛出籠,財務規劃或內容卻是空洞或不可行,造成每年政府預算赤字日益嚴重。加上台灣社會高齡化與少子化趨勢嚴峻,未來繳稅的人減少,需要社會福利的人卻大幅增多,以致於收入減少的同時,支出規模恐未能相對減縮。

因此,在歲出方面,建議加速落實政府組織再造,約束不當支出,以健全財政。較主要的具體做法包括:(1)落實零基預算精神,針對政府各項支出作全盤之檢討與評估,避免浪費。(2)加強公共事務委外經營,引進民間資金等。(3)建立各類公共工程計畫的先期作業制度。(4)擴大支出須儘可能是自償性與資本面的,至於人事費等經常支出,則應力求縮減。(5)各國社會福利制度多已面臨嚴苛挑戰,未來推動社福措施除應量力而為,還可考慮輔以健全社會保險制度等措施,營造穩固的社福環境,避免政府負擔過重。

最後,建議訂定具法律效果之償債計畫。政大財政系副教授陳國樑提到,我國雖債務有流量控管及強制還本的規定,但償債的速度遠不及舉借,執政者沒有將償債列為施政目標之一,稅收有增加就花掉,債務當然愈來愈多。建議舉債流量限制與強制還本比率應拉近,將歲計賸餘用於償債法治化,並訂定償債計畫。

台灣財政不算糟,債務仍在可控制範圍,但中央與地方政府卻缺乏積極作為,除前幾年因推動財政健全方案,讓債務減少,而騰出來的舉債空間隨即又被前瞻計畫佔滿,無法實質減債,給人一種「債多不愁」的感覺。

財政乃庶政之母,唯有穩定的財政基礎,國家經濟才得以盡力發展而無後顧之憂。長期來看,政府和個人一樣,不可能永久採取預算赤字政策,政府應勇於作為,尋求收支平衡,方可創造永續經營的財稅環境。

【中央網路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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